上海交通大学桥梁/路段冠名捐赠细则


第一条:为明确上海交通大学美洲基金会对上海交通大学桥梁/路段冠名的操作规范,特此细则说明。
第二条:取得桥梁道路冠名权者须与上海交通大学美洲基金会签署正式冠名协议。
第三条:冠名权利人为北美各界人士或企业团体,上海交通大学校友享有优先冠名权。冠名遵循以捐赠时间为序、不重复冠名的原则。
第四条:冠名名称规定:一般为捐赠者个人或团体名称。冠名一般为汉字或英文,原则上字数不超过 5 个汉字。
第五条:冠名捐赠金额及冠名期限:捐赠金额:桥梁 3 万美金,路段 7.5万美金。桥梁/路段冠名年限为 10年。在冠名时限到期前 1 年,可协商续捐继续冠名。
第六条:冠名权体现:捐赠者名称将出现在路牌(桥段铭牌)上。路名,桥名将在闵行校区地图上予以标注。在冠名桥梁/路段的显要位置统一制作具有捐赠者提议的个人生平或企业历史简介。
第七条:捐赠仪式:签订捐赠协议后,在捐赠款项到帐后,将会与捐赠人协商命名仪式事宜,如捐赠人无意亲自出席命名仪式,将在捐款到帐后 1个月内更改捐赠路桥的名称。
第八条:名称更改:在冠名期限内,名称一般不做更改。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改名称,须重新签定协议,费用参照本细则第五条执行。
第九条:冠名期满后,如愿意继续保持该设施的冠名权,可继续捐款,保留冠名权。在有其他申请同一设施冠名权者的情况下,具有优先权。
第十条:本细则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美洲基金会。


如您对冠名类捐赠有更多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上海交通大学美洲基金会:

邮件: SJTUFA, 16625 Sonora Street, Tustin, CA USA 92782
电话: 949-923-1129
传真: 949-651-8818
电邮: office@sjtufa.org